400-882-8893
网上银行

扫一扫
关注大新银行(中国)微信

首页 > 最新消息 >  消费者金融知识普及教育

消费者金融知识普及教育

反洗钱法律制度体系简介

发布者: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时间: 2017年12月07日

20061031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我国第一部反洗钱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该法于200711日正式实施,对反洗钱监督管理、反洗钱调查、国际合作、反洗钱预防措施和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2006-2007年,为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发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发布《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系列配套规章。

201512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授权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反恐怖主义融资监督管理、调查和临时冻结职责。

20161114日,中国人民银行修订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对原有《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和《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1号)两部规章进行了修订、整合。在规章层面明确了金融机构切实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新要求,有助于金融机构提高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有效性,有助于预防、遏制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有助于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健,有助于进一步与国际标准接轨。


本网站支持IPV6
大新金融集团成员© 版权所有。 [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11 - 。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