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时间: 2024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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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大新银行(中国)”)严格遵守中国制裁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母行大新银行有限公司(下称“大新银行“)的制裁政策,一直致力打击逃避制裁的行为。
大新银行(中国)没有义务执行涉及制裁名单中所列任何一方或与受制裁司法管辖区或其政府机构有联系的任何实体的任何收付款指令或其交易下的任何收付款指令。此外,大新银行(中国)对逃避制裁活动实施了严格的控制措施。
客户必须确保在您的账户中存款、转账或取款的资金均不直接或间接来自受制裁方,或与涉及受制裁方的交易或活动相关联。具体内容如下:
1、资金不应与任何受制裁方或受制裁方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的任何实体(统称为“受制裁方”)有关联;
2、避免与任何涉嫌代表受制裁方行事的人进行交易;
3、避免与受任何遭制裁当局制裁的司法管辖区或区域进行相关的交易。
如在筛选或其他监控过程中发现与受制裁方或试图逃避任何制裁限制有关联,大新银行(中国)将按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措施以遵守相关要求,包括可能冻结账户、拒绝资金交易、终止业务关系或向监管及有权机关报告。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