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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公告

发布者: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时间: 2020年03月02日

尊敬的客户:
  
为积极响应中国人民银行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的运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30号,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我行”)现就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是指202011日前我行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固定利率贷款、不良贷款不纳入转换范围。
    二、自202031日起,我行将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事宜进行沟通协商,包括:

1、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1)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2019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2)或可转换为固定利率;贷款期限内利率水平不变;
3)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4)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5)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6)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其中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2、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的其他个人贷款(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
1)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2019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2)或可转换为固定利率;贷款期限内利率水平不变;
3)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4)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5)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

   
上述转换工作自202031日起至831日止。期间,我行客户经理将逐一与您进行联络沟通,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如有任何疑问,敬请随时致电您于我行的客户经理或我行客户服务热线: 4008828893

特此公告。


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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