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时间: 2024年02月27日
尊敬的客户:
为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协助消费者了解自身银行账户情况,及时查看、使用或注销冗余账户,防范账户资金损失或诈骗风险,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3]27号)要求,本行将开展“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沉睡账户”范围
本公告所称“沉睡账户”是指截至2023年9月30日,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且账户中有余额的个人银行账户。具体包括:
(一)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活期储蓄或结算账户;
(二)到期不自动转存且到期之日起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定期存款账户。
其中,主动交易是指存现、取现、转账、消费等除计结息、账户管理费以外的交易。
二、提醒提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为集中提醒提示阶段。
三、提醒提示方式
本行将通过营业网点、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通过手机短信进行提醒提示。
四、温馨提示
(一)如您的账户属于上述“沉睡账户”,或者您收到我行提醒通知,可根据自身银行账户开立情况,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我行营业网点办理“沉睡账户”的查询、资金提取等业务。
(二)本行不会要求您通过短信、电话等方法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或其他个人信息办理业务,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向指定账户进行转账、汇款等资金操作,请务必保护好您的个人信息,不轻信或点击陌生链接,注意防范电信诈骗风险,请勿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
如有疑问,可咨询本行各营业网点或客服电话400-882-8893,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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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7日